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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商家闭店引纠纷 市场监管调解促解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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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来源:上海邻科信息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03-12 22:29:01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林春倩记者顾艳伟)充值不久商家“闭店”,闭店消费者要求退款时被扣除赠品费用。引纠7月31日,纷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的场监积极调解下,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,管调消费者最终获得实物和退款共计401元。解促解决

    7月29日,闭店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接到钦州市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工单,引纠沈女士称,纷市于今年4月21日到灵山县某兆鞋帽零售店购买了两双鞋子,场监为享受“买一送一”优惠,管调其充值了700元并获得了7张100元电子消费券,解促解决消费券无使用期限,闭店但日后购鞋每双只能抵扣一张。引纠近日,纷市沈女士收到门店将于8月底停业消息,其需在9月1日前使用完消费券。沈女士托朋友到店购买两双鞋后剩余5张消费券。商家表示,若退款则要扣除赠送鞋子的费用279元后余款退回。

    7月31日,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鞋店发现,该门店张贴有“合同到期清仓处理亏本甩卖”等标示牌。店主说因生意不好房租过高便决定停业,便通知了有充值的顾客前来消费或退费。根据公司的规定,退费则无法享受赠品等优惠,因此扣除了沈女士279元。工作人员对店主主动负责的行为表示认可,但也指出其从充值卡余额中扣除赠品费用的不妥。

    经调解,店主罗某提出了沈女士可到店里不限额使用5张消费券或者退还400元的解决方案,沈女士同意退还400元的方案,该纠纷得到顺利解决。

    责任编辑:游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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